軟件企業認定
(一)政策依據
《關于開展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評估工作的通知》(滬軟協[2015]12號),《軟件企業評估規范》(T/310104003-F001-2015)。
(二)申請條件
1、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成立的企業;
2、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3、企業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當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4、企業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5、企業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軟件產品擁有上海市軟件行業協會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和上海市軟件行業協會頒發的《軟件產品評估證書》;
6、企業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并提供有效運行的過程文檔記錄;
7、企業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EDA工具、合法的開發工具等),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技術支撐環境。
(三)資助方式
從盈利開始起,企業所得稅享受“二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